连云港一男子曾因犯诈骗罪四次入狱,但17年的牢狱生活未能让他悔改,近日又因犯诈骗罪被东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46岁的张某是连云港市东海县人,小学学历,无一技之长,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以行骗为生,诈骗对象大多是“农村老人”,理由也千篇一律:“您儿子让我从国外帮他带钱回来,但是需要手续费……”
2021年3月至7月间,张某多次到东海县石榴街道、驼峰乡、温泉镇等地,以帮助被害人亲友从国外带钱、带车需要缴税、交费用等为由实施诈骗18起,诈骗钱款共计人民币31550元。
2021年10月,东海县检察院受理该案,承办检察官细致审查卷宗,让被害人、证人做了专门的辨认笔录,同时结合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承办检察官进行综合考量,基于张某是诈骗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021年11月初,东海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所有指控,依法作出以上有罪判决。本应该出狱后踏实工作的张某,却最终又因为诈骗罪第五次被判刑入狱。
贪图他人钱财,企图不劳而获的张某,也最终让现实给他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律课。检察官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还是要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来过上更好的生活。同时,年轻子女要多关心老人身心变化,防止老人上当受骗。
通讯员 徐莹莹 祝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