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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次日“讨薪”成功,3名聋哑当事人竖大拇指

2022-01-24 13:36:03     来源 : 扬子晚报

1月21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内,3名聋哑当事人对立案庭干警竖起了大拇指。原来,他们前一天刚刚来立案,第二天通州法院就帮他们“讨薪”成功,法院高效而暖心的诉讼服务让3位聋哑人不禁由衷赞叹。

1月20日上午,3名聋哑人来到通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立案,他们用手语向立案庭干警“诉说”着自己的诉讼请求。但这可难坏了不懂手语的周昕颖、常静两位立案庭干警。为了知悉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保障其诉讼权利得以实现,两位干警突破言语交流的障碍,找来纸和笔,用文字与对方进行了交流。

经过耐心沟通之后,两位干警得知这3名当事人为受雇于张某某,从事装修工作,被张某某拖欠了2800元至14000元不等的工资,遂诉诸法院追索劳动报酬。在充分审查了3名当事人的材料后,确定属于立案范围,于是指导其填写相关文书,帮助复印材料,完成立案登记后,将此情况告知了立案庭副庭长刘杨。

考虑到3名当事人的情况特殊,加之临近年关,为了让他们过个安心年、快乐年,减少案件流转程序和审理时间,在年前给一个圆满的结果,刘杨决定启动“绿色通道”。

刘杨当即联系上张某某,核实欠款真实性后,严肃地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坚决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决心,张某某同意第二天早上前往通州法院进行调解。

1月21日上午,双方依约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某某声称自己在外仍有几十万的待还欠款,并且还有几起法院的执行案件,实在拿不出钱,恳请年后再给付3位原告劳动报酬。

刘杨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于1月28日前给付每位1000元,剩余部分于3月30日前履行完毕,如果不按协议及时履行,张某某将按未给付部分的20%承担违约金责任。协议达成后,刘杨再三叮嘱张某某按约履行。

立案的第二天就调解成功,3名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通州法院的人文关怀,对立案庭干警们的暖心服务竖起了大拇指。

通讯员 沈旭 李慧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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