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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29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近日,南京清修江横线上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江宁中队交警接报后立即前往,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中间,左侧车头灯罩被刮坏,内部线路暴露,一旁停着一辆白色重型货车,好在两车驾驶员没有受伤。
面对询问,黑色轿车驾驶员吴某表示,自己沿着美人山路行驶,到了江横线交叉口处进行左转时,没有发现直行过来的大货车,结果导致两车相撞。交警最终认定,驾驶员吴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这一规定,所以需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江宁中队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在进入没有信号灯控制或者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前要减速慢行,停车观望,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