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一些不法私家车主却因利益驱使,私自载客开“黑车”违法营运,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极易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连云港警方整理部分典型案例并予以曝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疫情期间私家车非法营运,严惩!
3月7日上午,连云港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会同市交通执法支队在连云港高铁站周边巡查时发现,有私家车疑似在新浦汽车总站对面公交站台非法拉客、组客,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防止疫情通过道路客运环节传播,执勤民警与交通部门立即上前处置。
经现场调查了解,驾驶员周某通过电话联系,私自搭载2名乘客(拼车)前往徐圩,并收取30-100元不等费用。周某行为已构成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相关部门对周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高速公路违法带客,严查!
3月13日下午,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长深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有车辆违法停靠带人,随即指令就近民警前往处置,将车辆拦下。
经了解,等车人孔某经朋友介绍联系上车主付某,并约定好在高速上等候带其前往外地。随后民警对行人上高速、小客车停靠应急车道违法带客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指出行为的危害性,并将车辆及人员带离高速,调查后将作进一步处理。
疫情期间,公交公安分局多次开展联合打击行为,累计查处4起非法营运的案件,有效地阻断了非法营运行为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
警方提醒:自觉抵制“黑车”,不给战“疫”添乱
“黑车”非法营运行为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乘坐“黑车”,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黑车”,不坐“黑车”出行。同时劝告私家车主,疫情期间从事非法营运,不经严格的防控措施随意载客,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连公轩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