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通州区某印花公司的员工将公司名下一辆兰博基尼牌豪华跑车交至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指定的停车场。执行干警现场对该车辆进行查封,为后续案款执行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2年1月,申请人绍兴市某化工公司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向通州法院申请执行通州区某印花公司,申请执行标的70余万元。执行干警刘家琦在收到案件后多次至被执行人处所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督促印花公司履行。通过走访,了解到该公司目前已不在经营,但公司所有的无证厂房已经启动拆迁安置程序,同时该公司名下还登记有一辆兰博基尼牌跑车。除此之外,该公司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印花公司法人代表多次表示在公司所有的无证厂房的拆迁补偿款项到位后,会交付申请人,履行本案。但拆迁程序已于2020年启动,至今进展缓慢。在拆迁补偿迟迟不能到位,申请人的胜诉权利一直得不到兑现的情况下,刘家琦要求印花公司将名下的兰博基尼车辆交至法院进行处理。
在发出通知后,印花公司并未积极履行交车义务。经过刘家琦多次向印花公司法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电话催促,印花公司员工终于将车辆停放法院指定地点。
经过询问得知,该车辆系已停产的限量版,购买时落地价为500余万元,日常由印花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子使用,其在法院释明拒不交车的法律后果后终于同意交出车辆。后期,法院将对该车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足额的兑现。通讯员 顾文俊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