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资讯 >正文
@宿迁人,注意,这种“花”千万别去种

2022-03-11 20:04:22     来源 : 扬子晚报

春暖花开,气温回升,万物复苏。此时也是毒品原植物罂粟生长的旺季,一些对毒品危害认识不足的市民,或抱着侥幸心理偷偷种植罂粟。3月10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获悉,该局陆集派出所近日就查获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

3月8日,陆集派出所在开展“春季铲毒”行动时,发现辖区村民张某在油菜地内非法种植大量罂粟,民警现场依法对发现的罂粟予以铲除。经现场清点,张某涉嫌非法种植罂粟共计2259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当被问起种植罂粟的原因时,种植人竟回答:“小鸡生病拉稀,这东西是止泻用的……”

记者了解到,罂粟壳、罂粟籽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一定的毒害作用。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就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有时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

种植罂粟需要承担什么后果?陆集派出所民警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种植罂粟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任何个人和单位不管其本意如何,都不允许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个人都应该清醒意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毒品,更不能私自种植。警方将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标签: @宿迁人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