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王某被查出醉驾
扬子晚报网3月11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接到上秦淮警务站的通知:在南京市殷巷锦江都城酒店停车场,查获一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驾。
接到该通知后,该中队民警立即出警赶至现场。经询问民警得知,周某是该车驾驶员,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其身上酒气较重,随即在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35毫克/100毫升。
民警依法将周某所驾驶车辆及驾驶证进行扣押,并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某口头传唤至江宁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江宁医院执法办案中心分院提取血样,经检验,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5毫克/100毫升血,达到醉酒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周某对其饮酒后驾车沿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铺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铺岗街与诚信大道路口时被查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介绍,当晚8点左右,周某开车从公司出发,接上女朋友后,一起前往殷巷美食城一家小饭店吃晚饭。期间,周某喝了8瓶啤酒,一直喝到凌晨4点多。心想这么晚了,应该没有什么事,周某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离开。没想到,周某开车走到铺岗街诚信大道路口时,就被民警查获。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潜藏着严重安全隐患,带来的危害人尽皆知,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有交通安全意识,还是那句话“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