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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秋毫挖出“套路贷”证据 通州法官劳心换来群众暖心

2022-02-08 13:36:11     来源 : 扬子晚报

2月7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兴仁法庭的洪峰法官收获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一面写有“一身正气、明察秋毫”的鲜红的锦旗。

送来锦旗的卜某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原告。 2018年4月,资金周转困难的卜某偶然看到电线杆上的贷款业务电话,便与之联系,对方自称黄某。经黄某介绍,卜某以其在海门的一套商品房向某小贷公司抵押借款95万元。95万元到账后,小贷公司员工以需扣除手续费、服务费为由操作卜某手机进行转账,卜某拿回手机后,发现所谓的手续费竟高达20万余元,且手续费、服务费的收款人分别为五六个不同的公司和个人,其中本案被告刘某收款71000元。

缺乏法律意识的卜某当时没有多想,后来越想越不对劲,于当年10月才向公安报警。但因证据不足,公安未予立案侦查,卜某也未再追究。2020年,卜某未能偿还95万元借款,小贷公司遂起诉卜某欲执行房产。海门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小贷公司的诉讼请求,卜某不服,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该案上诉期间,卜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分别向崇川法院、如东法院、通州法院等多家法院起诉了曾经收取过手续费、服务费的公司和个人,想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找出小贷公司涉嫌“套路贷”的证据。

洪峰在审理卜某要求刘某返还71000元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时,仔细梳理案情、认真推敲证据,精准地把握住本案的关键点在于中介黄某。但事隔久远,卜某早已没有黄某的任何联系方式;刘某称黄某目前在厄瓜多尔,短期内不会回国,其也没有黄某的手机号码,只能提供黄某的微信号。经过多次尝试,洪峰终于与黄某取得微信联系,因时差问题,又多次与黄某协商、更改时间,最终通过支云庭审系统向黄某详细了解了贷款当时的细节始末。

功夫不负有心人,正因为法官不厌其烦地调查取证,最终南通中院凭借黄某的调查笔录认定卜某与小贷公司之间的借款涉嫌“套路贷”并移送公安侦查。得偿所愿的卜某便主动到兴仁法庭来撤回了对刘某的起诉。

新年上班第一天,卜某特意送来锦旗要当面表示感谢,可惜洪峰法官外出调取材料不在法庭,卜某将锦旗交给了书记员,并感慨道:“多亏了洪法官的细心和耐心,不然我的房子可能就要不回来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通讯员 黄琴 李慧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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