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3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郎伟超) 雨夜,南京高速二大队交警在二桥高速巡逻时,发现一起机动车碰擦事故。见当事双方滞留在原地,交警当即上前,要求所有人员先撤离到护栏外。此时,车流不断,噪音很大,交警大声呼喊,告诉驾乘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二次事故风险。
根据南京高速二大队此前的接处警统计,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后,约有60%的驾驶人未立即采取正确处理措施,既导致了后方车流缓行,又带来了二次事故风险。根据统计,事故现场主要常见三种错误行为:一是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先打给保险公司;二是驾驶人及乘客滞留于行车道进行交谈、争执,或者为了“保护现场”,拒不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停放;三是长时间坐在车里等待交警,或自行检查车辆状况。
高速交警提醒,春运期间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交通事故,一定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具体为: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轻微事故,人员无受伤或者受伤轻微时,车辆可以移动的,应立即开启危险警示灯慢慢将车辆靠边至应急车道,短暂停下互留联系方式后前往交警大队处理。如果高速车流较大,不具备靠边条件时,请立即引导事故车辆一起前往最近服务区或收费站再进行处理。
如果发生事故后车辆无法移动,首先,应立即打开车辆的危险警示灯(即双闪灯),如果在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之后,车上人员要立刻安全转移至道路右侧护栏外。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驾驶人还须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至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再拨打110或122报警。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刹车距离较长,在放置警示标志时除了拉开足够距离外,还请注意将警示标志反光面正对后方来车。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