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4日讯(通讯员 高智森 韩坤 记者 高峰)年关将至,亲戚朋友聚会难免要喝酒,部分大胆司机酒后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路,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1月23日晚,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开展整治酒驾醉驾行动,一晚上就查处了4名酒驾司机。
民警对一位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
当晚9时许,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宿黄线朱李小区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苏N881Y*面包车行驶至检查点前时形迹可疑。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下,驾驶人王某一打开车窗,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鼻而来。民警随即对王某进行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询问,驾驶员王某称晚上他和亲朋友聚会,一时高兴,不免与亲朋好友推杯换盏,不知不觉喝了不少酒,本以为没什么事,便侥幸驾车回了家。“我也知道醉驾是违法行为,但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酒瘾。这次被罚了,我一定要把酒给戒掉。”王某后悔地说。
无独有偶。就在民警在对王某驾驶员进行处罚时,现场民警又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当晚9时20分许,一辆苏NB006*轿车被民警拦下,民警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刘某辩称自己没有喝酒:“我中午就喝一瓶啤酒,这都晚上了还算酒驾”?随即,民警对刘某进行了普法教育:“不管什么时间喝的酒,只要检测结果大于20mg/100ml驾驶机动车辆的就属于酒驾。每个人新陈代谢不一样,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后24小时内就不要驾车。”
在当晚整治行动中,民警又接连查处了两起酒驾违法行为。据了解,为预防春运期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连日来,宿迁交警以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为重点,设立固定查纠卡点,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重点违法行为。
此外,各级交警部门还根据辖区实际,同步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全面覆盖国省道、高速公路,城乡主干道和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和路段,全面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