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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8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停车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应在停止线前瞭望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可仍有部分驾驶员行经没有信号灯指示的路口时,不注意观察,快速通过,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图为两车相撞的瞬间
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江宁石坝路与百果园路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两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
接到该警情后,江宁谷里交警中队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理。民警在现场了解得知,毛某驾驶小型汽车沿谷里街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大柏树百果园路段时,遇到刘某驾驶轻型货车沿新石坝路由南向北行驶。因在该十字路口处并无信号灯,但有相关的交通标示,两车司机均未让行,最终在十字路口处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严重。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而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发现,在百果园路口处,交管部门设置了停车让行的标志。同时,结合现场证据、行车记录仪,最终,谷里交警认定毛某未按交通标志礼让通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减速慢行,文明礼让。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