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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6日讯(通讯员 张林 明宝 记者 陈咏)一男子凌晨驾车发生事故逃逸,次日竟将车拖进报废公司欲报废毁灭物证。16日,记者从高邮警方了解到这一案件。
嫌疑人和肇事车
14日上午,陈某(女,50岁)和往常一样来到离家不远的停车位,准备驾车外出,却发现停车位上的爱车莫名被撞,心疼不已,当即报警。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虬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勘察,发现该车被不知名的车辆撞击,当即展开侦查,追查逃逸车辆。
办案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调取监控,当日11时30分,在界首镇甓湖路上锁定一辆嫌疑轿车。经过视频查勘,发现该车车头被撞严重,估计已无法启动。民警再通过监控查看该车行驶轨迹时,意外发现该车已被拖上报废公司的拖车,正驶往该报废公司。
快!民警当即赶到报废公司,发现该车正被叉车从车上拖下,民警立即叫停,并查获肇事逃逸车主夏某(男,35岁)。在事实面前,夏某交代,14日凌晨1时30分许,其驾驶轿车与陈某停放在停车位内的轿车发生碰撞,自己受皮外伤,双方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夏某驾车逃离现场。
民警问夏某为何逃逸时,夏某竟回答当时自己以为撞到了路边石墩,不知道撞了轿车。民警又问他为何将车拖走报废时,夏某说,车被撞后无法启动,干脆报废算了。
记者发稿时,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事故车辆。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报警,有受伤者拨打120,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