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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方撞我的,我干嘛留在现场?”扬州这起逃逸事故警示大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

2023-08-15 15:36:53     来源 :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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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

扬子晚报网8月15日讯(通讯员 高健 明宝 记者 陈咏)“是对方撞我的,我干嘛留在现场呀。”一男子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一女子驾驶电动车搭载小孩从岔道口驶入,与该男子发生碰撞,女子和小孩倒地受伤,男子离开现场。8月15日,高邮警方通报一起刚刚破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正告大家发生事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现场,如果离开,就构成肇事逃逸。一旦造成人员伤亡,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通报,7月28日晚19时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接报,波司登大道附近,两辆电动车相撞,一辆车驾乘人员受伤,另一辆车已离开现场。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见倒地妇女躺在地上痛苦呻吟,一旁的小孩没有大碍。民警询问得知,伤者时某65岁,肇事车为一辆黑色电动车。民警通过走访摸排、调阅监控,发现嫌疑车辆。

由于事发时下雨,车号辨别不清。民警调整思路,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进行“倒查”。调取外围10余个监控,经过一段时间甄别筛选,发现一男子驾驶的疑似肇事电动车进入一处菜场,但该男子始终没有出菜场。民警查找发现,菜场内一家食品店门前,停放着疑似肇事黑色电动车。民警问食品店人员该车是谁的,对方回答是自已父亲的。其父亲王某林,70岁。

经过电话沟通,锁定王某林为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民警敦促其立即到警队进行情况说明。民警询问王某林逃逸原因,王某林说:“我知道出了事故,但是对方撞我的,我没有过错,为什么要留在现场呢?”据王某林回忆,当时他骑着电动车逆向行驶,这时从机动车车道岔口处来了一辆电动车,是一个女子骑的,车上还有一个小孩,穿着雨衣。对方车尾与自己的车头发生擦碰后倒地,自己两脚撑地,没有倒下。他认为是对方撞到了自己,随即便骑车离开了现场。

经医院检查,伤者时某右膝盖粉碎性骨折,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小孩没有大碍。民警历经半个月追踪,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尘埃落定。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停车,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等待民警到来并协助警方处理事故。不可以任何理由离开现场。即使是电动车骑手,也不要以为没有号牌,警方查不到自己。现在科技监控遍布,发生事故逃逸,决不可能一逃了之。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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