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助人,爱心无限……”3月28日,小吴将一面感谢锦旗送至天宁区检察院,由衷地表达了谢意。有谁想到,一年多前,她曾对生活失去信心,甚至一时糊涂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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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4日晚上7点左右,一辆出租车停靠在市儿童福利院旁,一个抱着襁褓、提着布袋的女子从车上下来,将襁褓、布袋放在人行道上后匆匆离开。这是当日天宁区某路口治安监控捕捉到的画面。
一小时后,附近散步的群众发现了这个襁褓,里面睡着一个女婴,一旁的布袋里装着几个尿片及一张写明女婴出生时间的红色字条。婴儿发紫的嘴唇、啼哭的声音,让人揪心,群众遂报警。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至现场,协同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将女婴送医院急救,经诊断,女婴存在先天肛门闭锁的严重疾病。
是谁遗弃了她?很快,警方通过监控找到了孩子的母亲小吴。“我是单亲妈妈,孩子爸不知是谁。医生说全部三期手术费用8万多,我东拼西凑借了2万,实在没能力给她看病,希望有好心人收养她。”小吴带着万般无奈的语气交代了遗弃女婴的事实。考虑到小吴早年离家出走,在常州没有其他亲友,加之女婴出生不久仍需母乳喂养,民警在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陪同下将女婴仍归还给小吴抚养,并同步对案件进行侦办。
2022年8月15日,公安机关以小吴涉嫌遗弃罪移送天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姜唯在走访核实小吴家庭情况时发现,母女两人租住在本市经开区一民房内。尽管居住条件差,没有收入来源,但襁褓中的小婴儿被照顾得很好。
“看到她从开始的拒绝到之后的愿意抚养,我们很欣慰。”姜唯说,“小吴一时糊涂触及刑律不假,但法理之外还有人情,其现实困境不容忽视。”
该院第一时间联系民政部门,协调社区对小吴母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减免房租,缓解生活困境。与此同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女婴筹集手术费用。然而,在司法救助过程中,检察机关碰到了难题。小吴作为唯一监护人涉嫌遗弃犯罪,被害人女婴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小吴发放救助金等于直接救助犯罪嫌疑人,有违司法救助宗旨。
基于案件的特殊性,2022年9月8日,天宁区检察院联合市未成年保护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医院、天宁区民政局、天宁区妇联等6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对女婴进行社会救助问题。各方代表结合各自职责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对困难群众应当坚持应救助尽救助,首当其冲要解决孩子后期治疗和康复的问题。
该院从最有利于保护女婴角度出发,一方面,综合各方意见制定了救助方案,同步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另一方面,邀请人民监督员举行不公开听证,对小吴进行起诉必要性评估,综合考虑其弃婴动机、造成的危害结果、悔罪表现、女婴监护责任的落实、社会公众心理预期等因素,于2022年9月20日对小吴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9月23日,经过多方协调,在征求小吴同意后,天宁区检察院先行向医院转移支付救助金10000元用于结清女婴的医疗欠费,接着向市检察院报请联合救助,申请救助金3万元划拨医院专项用于女婴的后期手术治疗。
“乌黑的头发、酣甜的睡容……”今年3月,女婴已进行二次手术治疗,病情稳定。小吴开心地告诉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姜唯,市妇联为她提供了就业指导,自己已经再就业,每月有几千元的收入,生活正逐步步入正轨。虽然早出晚归很辛苦,但看着宝宝一天天长大,心里特别幸福。一次救济,长期关怀。姜唯说,她会一直和小吴母女保持联系,把这份司法温情延续下去。
通讯员 蒋丽娇 徐文亭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