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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2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蕾) 跟车过程中,前方行驶的货车上突然掉落粗大的树枝,正好砸到了后车的前挡风玻璃,车主惊吓之下赶忙报警。交警调查后,确认该起事故货车驾驶员全责。针对这一意外事件,交警也发出提醒,高速公路行车,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远离载物的大货车。
记者从南京交警高速八大队获悉,此前,他们接到一起警情,称一辆货车行至G205宁连公路1267公里处,因车上捆绑货物不牢,掉落的树枝直接砸中后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导致车辆受损。随后,交警赶到了现场,通过车主的行车记录仪确认了事发过程。根据相关信息,并进行调查确认后,判定该起事故货车驾驶员全责。“当时吓得不轻,还好没有引发其他意外,下次再也不跟在大货车后面了。”后车司机告诉交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交警提醒,出车上高速公路前,要仔细检查,无论是拉载货物的大货车,还是越野车、旅行车,都要捆扎好运载的货物;行车中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以防被其他车辆掉下或卷起的异物击中,同时,安全车距也能为驾驶人预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
“此外,要远离大货车。”交警表示,一些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装载的货物可能存在固定不结实这一情形,极易引发抛洒,并因此引发事故。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