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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晚报网2月3日讯(通讯员 马春芳 记者 梅建明)“我因小孩开学事宜到学校咨询,停放在规定时间段的停车位上,停车时间也在规定范围内,为何还被交警贴罚单呢?”近日,南京市民张先生致电政府12345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
收到该反映的情况后,江宁秣陵交警中队立即反查该违停处罚情况。经查,张先生将车停在蓝色车位内,而地面及路边标牌内均已标明,该车位为接学生车辆临时停放,时间为上午7时至9时,下午3时至5时。而该违停处罚单开具时间为7点26分,因是寒假时间,学校保安反映没有老师正常办公,故张先生反映咨询孩子开学事宜恐有出入。
随后,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继续查找该处道路监控,发现该张先生的车辆并不是当天上午停在该处的,而是前一天晚间便停在了蓝色车位内。因此,张先生的停车行为并不是接学车辆,且停放时间并不是在规定时间内,该违停处罚合规合理。
民警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张先生,他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停事实,并表示知道蓝色车位停车规范,咨询孩子开学事宜也是想要消除违停的借口,原本以为警方不会细查,钻个空子,没想到还是露馅了。最终,张先生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出门在外停车时一定要仔细观察,看清停车位上的标志标识,正确停车泊位,勿钻空子,以防因不当停车造成的违章。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