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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出境务工”实为偷渡 为挣钱仍组织村民偷越国境被判刑-焦点精选

2023-02-01 18:45:20     来源 : 扬子晚报


【资料图】

为获取经济利益,明知以偷渡方式出境务工犯法,却在境外人员的指挥安排下,以高薪为由拉拢、引诱自己儿子及同村6人偷渡至缅甸务工。近日,经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年逾50岁的黄某是启东当地小有名气的水电工匠,2020年初,刚过完春节的黄某因疫情原因苦于没有工作机会正愁生计,四处求职无果之下偶然从原先一工友处得知缅甸有水电装修工作能够挣钱。黄某立即经人介绍辗转联系到海外人员龚某(另案处理)的联系方式。一番热切交谈过后,龚某向其介绍了缅甸的工作情况及工资待遇,黄某大为心动,并按照龚某的要求在启东当地招揽水电工一起偷渡至缅甸务工。

经过黄某的高薪引诱,很快同村中同样赋闲在家的朱某、倪某等人纷纷响应,2020年3月,黄某收集好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提供给龚某,由龚某出资预定上海虹桥机场出发至云南省澜沧景迈机场的机票、安排行程路线。

因机票预订时间差,上述人员分2批出发。2020年3月24日,黄某首先带着朱某等3人乘车至上海虹桥机场,4人取票登机飞往澜沧景迈机场。当日傍晚,由龚某安排的司机与黄某联系将4人从澜沧景迈机场送至云南省孟连县,由黄某垫付同行人员吃饭、住宿等费用。次日,黄某等4人在龚某安排的“蛇头”带领下,以乘坐汽车、爬山等方式于3月26日凌晨偷渡至缅甸。随后几日,其余4人包括黄某儿子以同样方式偷渡至缅甸。龚某先后两次通过微信转账给黄某人民币共计20000元,用于支付上述人员途中费用。

随着缅甸的疫情越来越严峻,黄某带去的人纷纷在龚某安排下偷渡回国,并被公安机关查获处罚。黄某父子仍在国外非法务工的线索也被公安人员掌握,公安机关于 2020年12月23日对黄某等人立案侦查。经电话劝解等工作,黄某父子自愿回国,并在隔离期满后,于2022年2月16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通讯员 陈艳 秦晓微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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