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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游戏账号卖出,再以账号被盗为由申诉找回,通过这种“循环利用”非法获利万余元——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月1日从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公诉,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许某是资深游戏玩家,经营了几年的某平台账号有多款限量、停售版装备。去年3月,他将账号挂上某二手交易平台,很快以4000元成交。卖掉账号后许某又有不甘,在网上看到账号丢失后找回的方法,通过其注册的身份证号、邮箱及密码等初始信息,以被盗为由找回了卖掉的账号,发现账号还能使用,随即将买家拉黑。
此后,许某开始有意将账号挂到交易平台“钓鱼”。2022年3月至6月,他三次出售账号,交易成功后将买家拉黑,再通过绑定的初始邮箱等将账号找回,至案发共得款11000元。据其供述,他当时无业,手头缺钱,便想到将账号卖出后再找回,认为来钱既快又容易。
今年1月,崇川区检察院以许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游戏账号虽为虚拟财产,但具有管理可能性、转移可能性和价值可能性,具备财物特征,可以成为《刑法》中的财物。许某将财物出售给他人,其所有权已归他人,而其采用其他方法将他人所属财产窃回,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