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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宋某某因交通事故致重度截瘫,法院判处肇事者有期徒刑十个月、赔偿宋某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142.3万元。判决生效后,肇事者分文未赔。2022年1月,宋某某以司法不公、对肇事者量刑偏轻为由,向金湖县人民检察院申诉。承办检察长审查认为,原案判决量刑适当,肇事者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为解开申诉人的“法结”和“心结”,2022年3月,承办检察长在宋某某居住地村委会主持召开听证会,村民代表、申诉人的亲属邻居20余人现场旁听。听证会上,承办检察长详细解答法律适用,列举同类交通肇事案例,阐述量刑规则,并引导申诉人消解积怨。听证会后宋某某表示真实感受到了公正、暖心,接受检察机关审查意见。
同时,考虑到宋某某截瘫卧床,失去收入来源,不仅肇事者分文未赔,每月还需自行承担700余元护理费用,家庭陷入困境。承办检察长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淮安市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帮助宋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10万元,缓解其燃眉之急,并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为其争取残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每月800余元的长期保障。
2022年7月,承办检察长专程至宋某某家中回访并送达10万元司法救助金。宋某某感动说道:“没想到检察机关详细解答了我的疑问,还想方设法帮我解决家庭困难,是真心把我们老百姓当做亲人”。
信访申诉无小案,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履行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职责,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释法说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