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观众感染新冠病毒正在发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还应该去看演出吗?
能不能将此前购买的演出票退掉?
去年11月16日
徐先生在猫眼平台上花费1520元
购买了4张
12月29日的“蓝色多瑙河
—2023上海交响新年音乐会”
的演出票
但在12月25日
徐先生夫妇双双感染新冠病毒开始发烧
徐先生认为
一方面人不太舒服
另一方面
正发烧有较大的传染性
还如何正常去观演?
徐先生的购买记录
发现自己发烧后,徐先生第一时间找到猫眼平台客服沟通退票,并提供了核酸阳性记录截图。在12月26日的首次沟通中,客服承诺会去沟通,为徐先生申请退票。但12月27日,客服反馈了沟通结果:“经过多次协调争取,退票申请无法满足。”
猫眼平台客服多次给出了同样的“话术”:即“演出票是属于具有时效性和特殊性的有价证券,不支持退换”。客服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或“按照观演要求正常观演”,或“转赠、转售他人”。
最终,因为“正发着烧,也没有精力去找人接手”,徐先生浪费了演出票。
演出票不支持退换?
记者查阅了近期大剧院、上海音乐厅、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的多场演出,销售页面也均明确“如非演出变更、演出取消、票品错误的原因,不提供退票品服务”。
猫眼用户协议中也写道:能否退改签主要要看“影院、演出举办方、商品销售方等服务方是否同意退改签、退换货”。徐先生购买的是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的演出。在东方艺术中心的官方网站上,“观演须知”中也明确“所有票券一旦售出不退不换,敬请谅解”。
除了猫眼购票平台,近期在网络投诉平台上,对类似情况进行投诉的消费者也不少。
大麦客服表示:演出票退票的决策权均在主办方,由于项目不同,主办方的退票政策也不同。针对用户的退票诉求,大麦一直都在积极帮助用户与主办方沟通退票。
感染发烧是否应区别对待?
近年来,电影票不能退改签屡屡引发舆论关注,但在演出票务市场上,不允许退换仍然是惯例。不过,消费者在感染新冠发烧时仍不允许退换演出票,这是否合情合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伟表示,消费者在购票时防控政策尚未调整,不可能对眼下的这一波感染作出预见,感染以后大家的身体状态基本上都会发烧,甚至出现呕吐、浑身酸痛等状况,身体情况不允许再去观演,并且从保护他人身体健康的角度来说也不应该再去公共场所。所以,他认为眼下这一波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可列入不可抗力的范畴,消费者当前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为由要求退票,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
但这也仅限于目前的情况。从1月8日开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对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未来感染新冠病毒后或可参考甲型流感感染后的处理模式,恐难列入不可抗力范畴。
随后,记者联系到演出主办方,
针对徐先生的投诉,负责人承诺,
如果消费者提供核酸检测阳性记录、
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和身份证的合影,
以证明确实在观演前感染,
他们可以为消费者办理票品的延期,
观看后续同样类型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