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扬子晚报网12月26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近日,南京江宁中队交警在正方大道物流大道段执勤时,拦下一辆苏AF***K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刘某无法提供相关证件。
随即,交警利用相关平台查询到刘某未取得相关证件,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据刘某交代,当天是要去工地上干活,等工友来接却一直没有见到人影,想着科目一已经考过,应该能驾车上路了,于是便独自开车前往工地去。随后,交警对刘某进行了相关交通安全教育,告知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刘某将面临着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