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常州科教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稳健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该案由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担任审判长。庭审全程进行互联网直播,并邀请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及部分企业代表旁听。
该案中,原告认为被告长期恶意模仿和使用原告注册的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且侵权时间长、侵权规模大,故主张经济损失共计215万元。被告辩称,其产品全部交付给境外的委托方,属于涉外定牌加工行为,且被告商品标识与注册商标不近似,不构成侵权。庭审过程中,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依法进行举证和质证,并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当庭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普法责任制要求和“八五”普法规划安排,此次庭审直播活动作为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一种形式,常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常州海关、常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等多家机关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观看了庭审直播,累计观看量达411773人次。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曹忠明院长、高玉华副院长及该案的合议庭成员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座谈会。人大代表对此次庭审的专业严谨、社会效果及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庭审,真切感受到了司法审判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希望法院今后能开展更多的普法活动,不断激励社会创新创造,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强市建设。通讯员 常法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奔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