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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尾随单身女,抢得5元钱,被判3年3个月

2022-04-21 12:51:01     来源 :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4月21日讯(通讯员 学涛 陈静 胡菲 记者 陈咏)酒桌上与妻子发生不愉快,为发泄情绪寻求刺激,凌晨开车尾随一女子数公里并实施抢劫,最终只劫得5元钱和一个饭盒。记者21日从宝应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检方通报,前段时间,刘某和妻子去朋友家聚餐喝酒,因为高兴多喝了两杯,由于妻子害怕耽误第二天开店做生意,回家途中开始抱怨,两人发生争执。酒精上头的刘某送妻子回家后,凌晨1点多又独自开车出门兜风散心,萌生了抢钱的想法。

开车尾随

为躲过监控抓拍,刘某特意戴上口罩,用塑料袋遮挡车牌,放下汽车遮阳板,一切准备就绪后,便到处转悠寻找作案目标。直至凌晨4点多,终于发现前方骑电动车的女子胡某,便不紧不慢跟随其后。胡某有所察觉后,初始以为自己占了机动车道,便靠边让行,可刘某并未超车,胡某心生害怕,便骑到一个小区里躲避,几分钟后再次返回大路继续前行。

此时,刘某正为跟丢了人而懊恼,准备寻找新的作案目标,却在一红绿灯处又看见了胡某,顿时欣喜若狂,一脚油门冲过去将其逼停,随后上前准备拖其上车。胡某见状欲大呼救命,被刘某厉声喝止,并用手卡住其脖子索要钱财。惊恐万分的胡某,忙从电动车座椅下拿出自己的手挎包,还未等拉开拉链就被刘某一把夺了过去。逃离现场的途中,刘某打开包一看,里面仅有5元人民币和一只饭盒。

被害人胡某报案后不到两小时,刘某便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后的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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