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1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江宁湖熟街道一小路上,一辆行驶的大货车撞坏了旁边一居民家的大门。然而,负全责的货车司机原本答应赔偿主人3700元维修费,事后却以费用过高而拒绝赔偿。
据介绍,事发当天中午,在家吃饭的王先生突然听到大门口传来一声巨响,急忙跑出来查看,发现一辆货车将自家大门撞倒了。货车司机郝某承认是自己疏于观察,双方经协商,郝某答应赔偿给王先生3700元。因其身上没有这么多钱,于是约好次日送来。
然而,郝某并未如约送钱来,反倒是一直推托。王先生认为郝某是在逃避责任拒绝赔偿,于是拨打报警电话,请求帮助解决。当地横溪交警接到该电话后,联系上郝某。对方表示,当时因急着走路,这才答应了王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后来细想一下,认为大门的维修费用不用3700元,王先生要价过高。
交警约好两人见面协商,但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为此,横溪交警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郝某对承担全责无异议。民警告知双方,郝某可通知保险公司前往现场对大门维修费用进行定损,而王先生如果对定损价格有异议,可向公估机构提起损失估算申请。如对方不愿承担此赔偿,可通过诉讼途径索赔。
对此,交警提醒,发生事故后,如想要协商解决也需要谨慎对待,必要时还是应当拨打122或110报警,根据交警部门的指示进行现场处置或等待民警到场处置,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