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21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家住南京江宁的刘某向东山交警中队求助,称他在某物流公司给老板开货车,约定车辆出现违章罚款由老板买单。但他最近驾照审验时发现老板没有交钱,他要承担1000元的罚款。
原来,他将4起共500元的违章处罚单交给老板,结完工资辞职离开。最近,刘某驾照到期审验无法通过,一查竟是老板没交钱,且每天还有3%的滞纳金,按照滞纳金最高翻倍标准刚好1000元。可老板手机停机,公司找不到。民警告知刘某,车辆违章是以处理人或现场当事人为准,平台记录的也是他。他与老板的约定交款属经济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最终,刘某只得自己缴纳1000元罚款。
而南京南站交警也遇到市民王某报警求助,称按约定违章罚款由公司承担,因王某的多起违章被公司认定是故意为之,要他自己承担。民警告知王某,这个定性同公司行为,但违法人是其本身,必须由其自己处理。无奈之下,王某只得自掏腰包交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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