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王立 夏文娟)开车门,日常用车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动作,却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前不久,南京交警七大队接指挥中心通知,辖区邻安路有一起交通事故需要处理。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中年妇女躺在地上,身旁还有一辆倒地的电动自行车。交警了解到,司机王某为了方便朋友下车,还未将车停在泊位上便让朋友先下车。朋友下车前没仔细观察便打开车门,致使开门瞬间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骑车人受伤,王某车门受损。目前,事故还在调查处理中。
与此同时,汤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一辆轿车开车门时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有人受轻微擦伤。接警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吴某驾车沿汤泉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御豪酒店路口临时停车时,后排乘客开车门时未提前观察好后方情况,结果开门时与后方骑车的朱某撞个正着。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损坏及朱某脚背擦伤,交警对轿车车主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认定吴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机动车停车后,打开车门前,务必要仔细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状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打开车门;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开车门时不要猛推出去,要先开一条小缝,查看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