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8日讯(通讯员 葛东升 印倩 记者 刘浏)“金钱买不到亲情,如果父母在世,肯定也不愿意看到你们纷争的一幕。”近日,经过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耐心劝解,李华、王亮兄妹俩重归于好。
“法院凭什么驳回我的再审申请?这里面肯定有‘猫腻’,检察官你给我评评理……”2021年11月19日,李华气冲冲地来到泰兴市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在检察官的安抚下,李华的情绪逐渐平复,打开了话匣子。
李华的父亲生前生活起居一直由保姆照顾。后来因病住院一年多,相关事务均由李华负责处理。2020年8月,李华的父亲去世,单位发放了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共计20余万元,这笔钱一直由李华保管。谁料,因为钱款分配问题,哥哥王亮与李华发生争执。同年9月,王亮将李华起诉至泰兴市法院。
2021年2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综合考虑李华在父亲生前照顾较多等因素,确认王亮享有抚恤金的40%,李华享有抚恤金的60%,由于李华具体操办了父亲丧葬事宜,丧葬费也归李华所有。
“办理丧葬事宜共花费了3万多元,远远高于父亲单位发放的丧葬费,应该先扣除实际支出,再对剩余的抚恤金进行分配。”看到法院的判决后,李华提出了不满,并向法院申请再审。然而,法院以即便扣除丧葬费用的实际支出,李华得到的抚恤金仍然高于王亮所得为由,驳回了李华的再审申请。李华遂依法向泰兴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同时,王亮因迟迟未收到李华应分给他的抚恤金份额,又将李华起诉至泰兴市法院。
办案检察官经过调阅案件卷宗,就该案的相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法院原审判决确认李华享有抚恤金份额时已充分考虑其丧葬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兄妹二人享有抚恤金的比例确定合理。检察官通过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兄妹二人一直在照顾父亲的事宜上存在分歧。“事情一旦处理不当,将进一步激化兄妹之间的矛盾。”检察官决定找兄妹二人好好谈一谈。
“我为父亲付出那么多,最后也就比哥哥王亮多分了1万多元的抚恤金,凭什么?”李华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赡养父母是儿女的责任和义务,不争多少,只求问心无愧。”检察官话锋一转,试着打开李华的心结。
同时,检察官还找来了兄妹俩的共同好友,讲明了继续僵持下去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会把兄妹二人的亲情消磨殆尽。面对检察官和好友们的真诚劝说,兄妹双方的态度均有所缓和,最终决定各退一步。二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重新确定抚恤金的分配金额。
2021年12月29日,王亮向泰兴市法院撤回起诉,李华也向泰兴市检察院撤回了监督申请。(文中兄妹均系化名,二人分别随父姓、母姓)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