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关,带着一年的辛苦钱开开心心回家过年,是每一位打工人的最大心愿。切实根治欠薪问题,不仅关系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
1月2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介绍全省法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取得的“战绩”,同时也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们作出提醒。
欠薪被责令整改仍不配合,判刑1年2个月
2014年以来,朱某成立并实际经营的高邮市红枫叶酒家、扬州市红枫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问题,拖欠13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54万余元。
2021年2月,朱某为逃避支付上述劳动报酬,逃匿至徐州等地。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2月接到职工联名投诉后,于当月19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朱某于2021年2月22日前支付上述拖欠工资;并于同日发短信给朱某,通知朱某于2021年2月22日前到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约谈、配合解决问题,朱某一直未予配合。
2021年3月,朱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本案经高邮市人民法院一审,现已生效。法院认为,扬州市红枫叶餐饮有限公司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被告人朱某身为上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个体商户的经营者,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高邮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据介绍,餐饮业是城市一大用工主体,欠薪现象较为多发。本案被告人作为从事餐饮的经营者,因经营管理问题,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在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其限期改正后,仍不支付拖欠工资,且拒不配合解决问题,无视法律规定,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拖欠144名工人工资归案后付清,老板获缓刑
2006年2月,陈某出资在淮安市成立淮安区振驰针织厂。2017年至2018年1月期间,因经营不善,陈某拖欠该公司141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53万余元。2018年1月,陈某更换手机卡并逃匿躲藏到无锡市。
2018年2月,淮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淮安区振驰针织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2018年2月14日前向上述员工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陈某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仍未支付员工工资。当年3月19日,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警方于同日立案侦查。
经网上追逃,2020年12月,陈某在江苏省无锡市被抓获,其归案后如实供述本案事实,支付了141名工人的全部工资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本案经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一审,现已生效。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陈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归案后已支付其所拖欠员工的全部工资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淮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据介绍,本案所涉针织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涉及欠薪工人人数众多,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本案被告人在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时,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工人薪资,但其在归案后认罪悔罪,积极支付工人全部工资并取得对方谅解,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对其从宽处罚。
欠薪超百万,法院追索第三方债权优先发给农民工
吕某某等44人与常州某设备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该设备公司需支付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006403元。
该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未能支付劳动报酬,吕某某等44人遂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涉案人数较多,执行法官专门创建了微信联络群,以方便申请人与申请人、申请人与法院之间进行沟通,也便于申请人及时了解案件进程。
经查,该设备公司名下虽有不动产,但该不动产设有抵押且有十余条查封信息,即便启动拍卖程序,因财产处置周期长也难以及时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逐笔分析该设备公司享有债权情况,先后前往河南郑州、河北任丘、安徽合肥等地,要求欠付该设备公司货款的三家企业支付相应款项,最终筹措款项1006403元。
2021年12月,金坛法院集中向吕某某等44名申请人足额发放了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据介绍,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欠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考虑到被执行人现有财产处置周期长,不能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人民法院通过追索第三方债权,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法轩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