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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下午,常州金坛某中学女出纳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2010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徐某在担任学校出纳会计期间,利用其收取、保管、上缴学杂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的职务便利,先将上述费用存入到她个人银行账户,然后挪用多达16次,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挪用金额共计2551万余元,徐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6464.49元。记者了解到,徐某挪用公款购买的都是短期理财产品,比如一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收益当然很低了。例如2013年2月,徐某将收取的学杂费存入自己账户,之后从中挪用189万购买理财,非法获利139.77元。2014年3月,挪用学杂费169余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获利63.32元;获利最高的一次,是挪用了333余万元,非法获利2926元。
被告人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任国勇 张冰晶
摄像 卢 婧
设计 肖 甜
剪辑 马 斌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