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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20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谷里街道向阳社区官塘坝桥泵房附近,有一辆电动四轮车冲进了河里,需要交警帮忙处理。接警后,该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处理。
图为事故发生的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白色的电动四轮车正飘在河边上,车头正对着马路,四周全是水草,一对夫妻站在路边,两人衣裤都湿了。
当民警询问事故原因时,驾驶员曹某告诉民警,夫妻两人驾驶电动四轮车到这边钓鱼,她想尽量靠右边一点停放,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结果在倒车时却误把电门当刹车,车子滑进河里。所幸的是,河道不是很陡,加上河边上有很多水草,驾乘人员均没有受伤。
为此,民警认定,因曹某操作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且因电动四轮车不符合购买保险的要求,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图为事故发生的现场
电动三四轮车,因其驾驶门槛低、经济实惠等特点,受到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特别是中老人的青睐,成为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电动车由于其自身的结构原因稳定性、安全性能较差,很容易造成车头不稳、制动不灵,驾驶人很难掌握平衡,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交警呼吁广大群众,不得驾驶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谨慎驾驶。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