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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因抑郁症休学,又与母亲发生争执,从而做出过激举动,原因到底是什么?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进行评估,开展精准帮教,不仅让他顺利考上高中,也走出了心理的阴霾。
宋某某作案时16周岁,系某初中学生。2021年9月,宋某某因抑郁症休学在家,因使用手机问题与母亲发生争执,其母亲离家居住。为逼迫母亲回家,宋某某用酒精引火点燃家中书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元。2022年6月,昆山市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后,对宋某某开展帮教,对其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同年11月,检察机关对宋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昆山市检察院通过走访社区、学校等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宋某某父母管教方式极端,亲子间缺乏沟通,家庭教养矛盾突出、关系僵化,宋某某从初二开始因手机成瘾休学在家,并经诊断患有抑郁症。检察机关综合分析宋某某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等情况后,认为导致其犯罪的原因除了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教育不当外,宋某某自身精神抑郁、心理偏激等心理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办案中,昆山市检察院征求宋某某及其父母同意后,邀请专业心理医生对宋某某心理健康状况及其父母教育方式进行科学评估,发现宋某某性格内向敏感,人际交往有时存在敌对情绪,其家庭成员之间沟通和相处方式也有明显问题。对此,检察机关为宋某某定制帮教计划,联合心理医生、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开展教育矫治。针对宋某某敏感脆弱的心理及对父母的敌对情绪,通过性格分析让宋某某认识到自身性格中的局限,并通过沙盘游戏、角色扮演、放松训练等多种心理疏导疗法,帮助其打开心扉,提升换位思考的能力;针对手机沉迷问题,制定符合宋某某自身特点的手机使用方案,安排司法社工每月开展谈心谈话,循序渐进地降低手机依赖;针对其父母采用控制及暴力方式管教导致亲子关系紧张的情况,以调整沟通方式、建立亲子界限、改善家庭氛围为核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改变父母不正确养育观念;针对长期休学,学业脱节又面临中考的情况,联合学校制定复学计划,积极弥补知识空缺,并在中考前由心理咨询师对宋某某及其父母开展减压辅导,鼓励宋某某全力备战中考。
经帮教,宋某某顺利考上高中,性格变得乐观开朗,其父母也逐步学会科学教养,亲子关系日渐融洽。后检察机关就拟不起诉进行不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宋某某帮教效果好,亲子关系明显修复,所造成的损失主要是自家损失,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险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宋某某未来成长。后检察机关对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继续开展为期3个月的跟踪帮教及家庭教育指导,强化矫治转化。以该案为切入口,昆山市检察院与昆山市卫健委合作,签署《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评估与心理援助合作协议》,成立江苏省首家“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评估中心”,为涉案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心理评估和心理援助,并将心理评估结果作为刑事案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监护监督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评估等,找准致罪因素。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偏差、手机成瘾、教养矛盾突出等问题开展心理干预,切实提升帮教措施针对性、精准性。对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步对未成年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改善家庭监护环境。多向发力精准帮教,纠正涉案未成年人行为及心理偏差问题,修复教养关系,助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