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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8日讯(通讯员 聂昕 记者 陈咏)6月8日下午,扬州市广陵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文峰派出所举行见义勇为表彰仪式,表彰兰庭物业工作人员尤启志与市民刘羽豪,在发生火灾后不顾个人安危、抢险救灾、勇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行为。
现场表彰
记者了解到,4月18日14时许,广陵区连运小区保安队队长尤启志正在小区巡逻时,听到随身携带的对讲机内传出呼叫:“小区西门的美业房产店着火了,快来救火!”尤启志立刻骑着巡逻车去物业拿灭火器,赶往着火点。尤启志赶至现场后,看到现场火势较大,没有犹豫,拿着灭火器冲进店内。与此同时,隔壁饭店老板刘羽豪听到周围的呼救后,也拿起灭火器跟着尤启志冲了进去。
起火现场,一股股浓烟熏得二人睁不开眼,但他们抖擞精神,拿着灭火器对准火源奋力灭火。此时,尤启志的同事们也陆续送来灭火器,确保对火势连续打压。一个灭火器用完,新的灭火器又递了进去。一连用光了18个灭火器后,119人员到达现场,两人赶紧告知消防人员具体情况。后在消防官兵处置下,火势被彻底扑灭。消防人员表示,尤启志和刘羽豪二人通力配合,成功控制住了进一步蔓延的火势,未造成重大后果和人员伤亡,为后续消防抢救争取到了宝贵时间。
尤启志和刘羽豪表示,火情严峻,紧急情势根本容不得他们多想,出手相救是本能反应。危难时刻,绝对不会袖手旁观,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