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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28日讯(通讯员 胡阳 陈金春 记者 陈咏)28日,扬州市江都区警方通报一起因闯红灯造成的事故。令人惊讶的是,骑车人给出的闯红灯理由竟是:喝了酒,想早点到家,没注意信号灯。
记者从警方获悉,上周的一个晚上,孙某从朋友家吃完晚饭后,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由南向北行驶至一安装有信号灯十字路口时,准备左拐弯向西方向继续行驶。此时,对面路口信号灯为红灯,孙某本该停车等待对面绿灯,再通过路口中心点的右侧拐弯向西行驶。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孙某直接沿着路口左侧拐弯向西。电动车刚拐弯向西,恰好对面有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由西向东驶至路口,双方避让不及,迎面相撞,孙某在事故中腿部受伤。
事故调查中,让交警惊讶的是,当责问孙某为什么要闯红灯时,孙某如此回答:因喝了点酒,当时满脑子想着早点到家,没注意对面的信号灯。事发后,交警根据现场勘验、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等证据综合认定,孙某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及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发生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