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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2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许多人还存在这样的误区:前一天喝了酒,第二天就不会被查出酒驾。事实真的如此吗?近日,南京江宁中队就查获一起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下午开车仍被查出酒驾的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江宁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江横线滨江连接线开展交通违法整治。14时27分许,交警在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后经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员柳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们吃烧烤,其间喝了四两多白酒和几瓶啤酒,喝完差不多是次日凌晨3点多。柳某回家就蒙头呼呼大睡。到了下午,父亲要出门办事,柳某自认为很清醒,于是就驾车带父亲外出,结果还是被查出酒驾。随后,江宁中队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柳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江宁中队交警再次提醒:每个人体内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隔夜酒也是酒驾,所以在第二天需要开车出门的情况下,前一天晚上最好不要喝酒,防止隔夜酒驾。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