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靡各小区的现制现售直饮水不少居民都喝过,不过这些直饮水的责任单位是谁?安装公司是谁?滤芯是否定期更换?水质是否达标?近日,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和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该县花园壹号小区,看到经营者马先生正将公示信息张贴在直饮水机上,公示信息包含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以及更换滤芯记录等。
经营者将公示信息张贴在直饮水机上
(资料图片)
“县城目前共有140多台直饮水机,涉及近百个小区,我们会督促经营者尽快将公示信息张贴到位。虽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但作为管理部门,我们也要主动作为,确保大家都用水安全。”灌云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帆说。
直饮水安全问题“浮出水面”
近几年,灌云县城不少小区都装上了直饮水机。在给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这些直饮水机的饮水安全引起灌云县政协委员、灌云水务集团总经理高宏伟的关注。通过调研,高宏伟发现很多小区的直饮水机存在维护不及时、安装位置不合理等问题。
在今年灌云县两会期间,高宏伟提交了加强辖区直饮水机运行管理的提案。此前,灌云县检察院和县人大、政协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规定,县政协对收到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提案,同时抄送检察机关。由此,灌云县检察院及时获悉了高宏伟的提案内容。
与此同时,也有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向灌云县检察院反映,称辖区内部分直饮水设备存在管养漏洞,且经营主体不明。
灌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随即开展走访调查,共排查居民小区83个、直饮水机100余台。这100余台直饮水机,分别由4家经营单位负责经营管理。“由于运行时间较长,这些直饮水机普遍存在问题,很可能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灌云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朱媛媛说。
走访中,检察干警发现诸多问题:直饮水机的管理、监督主体缺失,市场准入不规范,经营者无经营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者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测以及规范安装,等等。也正因为如此,虽然“家门口”就安装了直饮水机,依然有不少居民心存疑虑、不敢使用。
监管缺位导致直饮水“浑浊不清”
相比桶装水,直饮水价格亲民。直饮水机安装在居民小区,原本可以起到惠民利民的作用,但背后暴露出来的监管缺失问题让人忧心。灌云县检察院随即联系灌云县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住建局等部门,全面了解情况。
经了解,检察干警得知,小区内直饮水机销售的“现制现售直饮水”,和市面上的桶装水一样,都属于商品水,不属于生活饮用水范畴。在小区内投放直饮水机是企业的经营行为,并非政府主导行为。
那么,直饮水机究竟是谁安装在小区的?灌云县住建局物管办主任马建祥表示,通常是第三方经营者直接对接小区物业,整个安装过程都未与他们联系。
对于居民担心的水质问题,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帆坦言,现制现售直饮水是新兴事物,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相关规定,“我们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科长杨新来也表示,现制现售直饮水没有相关标准,他们很难管理。
“目前,小区直饮水缺乏有效的监管,监管缺位问题比较突出。”朱媛媛分析认为,因为缺乏行业监管标准,相关部门只能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进行“蜻蜓点水”式的管理,无法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强效监管。
听证会促整改,各方厘清职责
为推动全方位监管,3月24日,灌云县检察院就小区现制现售直饮水监管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厘清各部门的职责范围。
“究竟是按桶装水还是生活用水标准执行,卫健委可参照其他地方管理。”“经营主体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局要把关。”“直饮水机进驻小区时,住建局可提醒小区物业检验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听证现场,听证员们纷纷出谋划策。
在听取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灌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分析认为,各直饮水机均以城市自来水为水源,按照相关规定,卫健委应负监管职责。同时,辖区内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均需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应负责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并对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进行监督查处。此外,物业应负责对小区直饮水机进行监督管理,完善供水价格、水质检测、更换滤芯时间等公示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至此,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大致明晰。听证会后,灌云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进一步帮助其澄清认识,督促其严格履职。该院还联合相关单位对直饮水经营单位进行培训,对经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规范其经营行为。
目前,该院已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直饮水机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着手在设备的醒目位置张贴水质检测报告、滤芯更换时间等公示信息。朱媛媛表示,对于当前相关法律规范缺失的问题,检察院也正在谋划对策上报,希望地方人大能够早日出台相关规定,以便从根源上消除直饮水监管盲区。
通讯员 卢志坚 王怀诗 张磊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