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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扬子晚报网5月11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江宁龙眠大道杨柳湖路段,有两车小轿车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请求民警到场处理。
接到该报警后,江宁湖熟交警中队立即指派民警到现场处理。民警经调查了解到,黑色小轿车的司机由北向南在龙眠大道杨柳湖路段行驶时,与同方向行驶的银色小轿车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的受损。
据黑色轿车的驾驶员王某表示,当时由于夜间路面车辆较少,在遇到前方信号灯,自己准备变道时,并未仔细观察后视镜,结果未与后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撞上了同向行驶的银色小轿车。
对此,银色轿车车主刘某表示,自己正常行驶在路面,不料左前方行驶的黑色轿车突然右转,且未打转向灯,在此情况下,自己避让不及,发生了碰撞。
经民警认定,黑色轿车行驶中未仔细观察后视镜,强行变道是引发事故的原因,因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变更车道时,务必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确保安全再变道,非特殊情况,道路上不能紧急减速、倒车、掉头、随意变道!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