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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上述走私团伙利用深圳某公司承揽国内货主向境外订购的水光针、玻尿酸等医美产品,集中采购后运输至香港仓库存放。随后将这些医美产品通过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方式的形式,伪报成个人邮包走私进境,还通过雇佣来往粤港两地的“水客”团伙,以“蚂蚁搬家”方式从香港“人肉”带货走私进境。这些走私货物进境后被统一收集,然后发给国内货主,在国内销售牟利。
办案民警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走私分子为压缩成本,在邮寄肉毒素等需全程冷链保存运输的医美产品时,仅在快递盒中放置冰袋,甚至直接常温运输、存储,卫生状况堪忧,可能导致医美产品的污染、变质。同时,这些走私进境的医美产品来源无法追溯,安全性无法保证,若流入美容院等医美机构,甚至是不具备资质的“黑诊所”,可能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