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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24日讯(通讯员 广检宣 记者 陈咏)扬州市区一中医门诊部负责人仲某某没有行医资质,却为患者看病把脉,并通过推销所谓“祖传秘方”实为“三无产品”的中药敛财。受骗人数多,涉案金额大。记者24日从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罪对仲某某等人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判决仲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4万元;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万元;其余被告人犯生产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警方调查发现,早在2014年,其就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判刑。2016年,尚在缓刑考验期间的仲某某,又伙同女友姚某某等人继续行医卖药。截至2022年3月,受害者超过六千人。警方随后查封了中医门诊部,将包括他在内的九名嫌疑人抓获,在其门诊部及自家车库内,查获大量“中药冲剂”成品、半成品原料,以及生产药物的设备。
经查,仲某某推销的所谓“祖传秘方”属于“三无产品”。2016年1月至2022年3月,仲某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资质的情况下,伙同姚某某从邵某、麻某某处购进“吲哚美辛”、“倍他米松”、“呋塞米”三种西药,与大黄、当归等中药粉剂、食品添加剂混合研磨,在车库里制作“中药冲剂”,并以每个疗程200至300元的价格,通过门店直销、远程邮寄等方式,销售给全国各地的中老年患者,涉案金额1166万元。案发后,经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中药冲剂”符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系假药。
检察机关查明,所谓的“中药冲剂”充其量只有止疼效果,不能治疗关节炎、风湿等疾病,本质上是通过添加西药成分冒充纯中药的假药。患者长期使用该“中药冲剂”,会产生毒性反应,危害身体健康。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扬州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案件,由于该案持续时间较长,涉及社会面被害人众多,检察机关在全链条打击医药领域犯罪的同时,强化对涉案赃款赃物的追缴,第一时间对相关涉案房产进行查封,对有关银行账户资金进行冻结。累计查封仲某某房产30余套,冻结银行账户资金109万余元。与此同时,检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医药行政长期存在的监管漏洞,已经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建立并完善食药市场溯源机制,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