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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讯(通讯员 唐奥平 记者 万承源)为有效打击和预防危险驾驶犯罪,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4月18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刑庭来到高淳钟山驾校,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三起危险驾驶罪案件,20余名驾校学员及教职工旁听了庭审。
这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受损。庭审现场,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旁听人员全程仔细聆听。
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综合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态度等,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三人拘役一个月至四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高淳法院刑庭副庭长刘鹃表示,该院选择三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到驾校巡回审理,希望以此警示驾校学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一位参加旁听的驾校学员表示,自己通过这些反面教材更直观地感受到酒后驾驶对自身、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今后一定以案为戒,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