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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14日讯(通讯员 秦晓微 崔达华 记者 刘浏)无意间瞄到同事手机屏幕未设密码,且一起去商场购物时同事在输入支付密码时被其暗暗记住,男子暗自窃喜,趁其不备转走同事手机微信内六万余元。日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周某与杨某二人是启东市某公司车间内的同事,2022年8月份的一天,周某陪同杨某在一商场买东西时,无意间发现杨某竟未设手机屏幕密码。因为是同事关系,在微信付款时,杨某输入支付密码时并未对周某特意遮挡,谁料周某竟暗自偷偷记住。
因为平时的大手大脚,周某几乎都是“月光族”,临近2022年底,周某一想快过年了,回家一趟都没有钱压力太大,没钱苦恼之际,周某将心思动到了杨某手机微信的钱上面。
2022年12月11日,周某和杨某一起在车间干活,知道了杨某手机放在宿舍充电。不一会儿周某便偷偷回到宿舍,打开杨某手机,直接用杨某的手机微信进行二维码付款给自己的微信,一次窃取杨某5万元,然后装作无事再回车间与杨某共同上班。过了几天,周某又如法炮制,又分两次窃取杨某手机微信内6000元。
2023年1月4日,被害人杨某付款购买东西时发现自己卡里的余额有变化,后自己查微信转账发现自己被人分三次转走62000元。通过监控调查发现在案发时间周某回过宿舍,怀疑是周某窃取后报案,后周某被抓获归案,而窃取的钱款已被周某挥霍殆尽。
检察官提醒,盗窃手段多种多样,广大市民朋友在密码设置等上面一定要多加留心,及时设置和保存好自己的密码,以免给不良人员可乘之机。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