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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3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王晨) 前不久,南京交警八大队执勤二中队民警在软件大道安德门大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橙色轿车颜色十分夺目,根据工作经验,民警判断该车辆有改色嫌疑,随即拦停该车辆。
经检查,该车行驶证上的车身颜色为银色,与现在车身颜色不符,明显是改色后未去车管所登记。民警依法对该车予以扣留,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
交警提示:除了改变车身颜色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外,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等情况,也需要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