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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9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家住南京江宁的市民李某致电市政热线12345投诉,称自己前往麒麟交警中队办理电动车牌照时,被告知无法办理。李某对此表示不解,说自己购买的明明是电动车,警方竟然不上电动车牌照,他希望自己的上牌问题能得到尽快解决。
接到李某的诉求后,江宁麒麟交警中队高度重视,立即联合车驾管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以便还原事实真相。
民警经核实得知,李某前来办理牌照的电动车合格证上显示,该车辆为轻便式摩托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故无法办理电动车牌照。民警查询得知,在告知李某不能办理电动车牌照后,又详细告诉李某,可依法获取对应驾驶资格证后,再前往江宁区车管所办理摩托车牌照。
随后,民警将这一情况向李某进行了反馈,而李某这才明白自己购买的电动车属于电摩,需要办理摩托车牌照,对警方的回复也表示理解。
对此,交警提醒:新国标电动车的最大时速不能超过25km/h,电压不超过48V,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且需具备脚踏功能,具有国家3C认证,方可办理新国标电动车牌。如果超过这一标准,可能需要办理摩托车牌照,具体的需要看购买车辆的相关材料。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