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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无证售卖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案件,三名被告人获刑。
段某在网上看到一个燃放烟花的视频,因觉得利润高,有钱赚,便联系购买货物。段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继续发展下线温某、张某成为代理商,并且“暗度陈仓”,打着寄送五金配件的旗号,非法寄送烟花爆竹逃避检查。
如东法院经审理查明,段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经他人介绍从烟花生产厂商处大量购进礼花弹及普通烟花后存放在自家仓库,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吸引客户,向温某、张某等人非法销售共计人民币83万余元,非法获利约11万元。温某由段某直接发货的方式予以销售,从中赚取差价,其中销售礼花弹共计8万余元,非法获利15000元。张某由段某直接发货的方式予以销售,从中赚取差价,其中销售礼花弹共计7万余元,非法获利2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段某、温某和张某处查扣的各类礼花弹,经检测礼花弹均为烟花爆竹礼花类A级。
鉴于三名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认罪悔罪,并退出违法所得,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法院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适量罚金,温某、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适量罚金。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