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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仿冒官网“可供查询”的被告人李某等14人,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多项罪名被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李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2018年以来,李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高处作业证等)进行网络推广,进而招揽买家,并根据买家提供来的信息,以每张3.5元的价格从网上联系林某帮其伪造所需的特种作业证,“二道贩子”林某则以每张1——2元的价格联系陈某,陈某便与丈夫杜某“开足马力”,在家庭作坊进行排版制作并寄递给指定的买证人。至案发时,林某、陈某、杜某共制作特种作业操作证8100余张,非法获利1.8万余元。
为使自己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具有网上查询功能,李某还仿冒官方查询网站,设立假网站“国家安全生产考试网”,专门用于为其伪造的证件提供验证查询服务。
期间,被告人伍某、孙某、尚某、陈某某、张某、肖某、赵某、吴某、徐某、吴某某等十人分别从李某处购买伪造的证件3张至1200张不等,并转手倒卖。李某从中非法获利50余万余元,其余被告人获利400元至16万余元不等。
2020年9月,连云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将灌云人吴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移交灌云县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迅速将14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检察官说法,特种作业属于高危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伪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不仅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同时也严重侵害了操作工人的生命安全。塔吊、电工等工种专业性强,从业人员需经培训学习、考试等流程才可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均构成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通讯员 徐云刚 蒲兆华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