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山东费县女医生举报前夫“投毒”案有了新进展,2月10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受害人刘畅(化名)处获悉,当天下午,费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高某森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刘畅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当天下午4点半,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此案,判决书将在5日内送达。对于判决结果,刘畅表示能接受。
受害人刘畅
(资料图)
紫牛新闻此前报道:
高某森和刘畅(化名)是大学同学,两人在外地上大学时自由恋爱成为情侣,毕业后回到家乡山东费县,都从事医生职业。
两人2015年领证,2016年4月举办婚礼。因高某森结婚时的买房承诺未兑现,婚后二人住在女方家里。新婚初期感情还可以,但有小矛盾时常发生。
2016年10月底,刘畅出现了双腿肌无力,手脚抽搐症状,跑了好几家医院都查不出原因。后来她又出现糖尿病症状,在一个月之内去了县、市、省三家医院,检查过程中,医生都询问她是否有长期使用激素用药史。所有的检查,高某森都全程陪同,并签字确认,但从没提起使用激素的事。
2017年9月,两人因矛盾处于分居状态,刘畅妈妈在家收拾房子时发现大量药品,其中有7支地塞米松(激素类药品)。联想到曾经的就医经过,加上医学专业知识,刘畅怀疑高某森对她使用了激素。随后,她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证据不足未立案。
家中发现大量药品
2017年10月,刘畅向县卫健委反映高某森的违规开药行为,后于2018年4月收到了答复意见书,显示高某森存在违规拿取药物行为。他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从卫生院购买了81支地塞米松。卫健委对高某森作出7天停职反省、罚款500元的处罚。
2018年,两人协议离婚调解中,高某森首次承认给刘畅使用过地塞米松,每次5毫克,为期5天。刘畅携带离婚协议笔录去派出所报案,但仍没立案。
2019年,刘畅在网上发文公开实名举报前夫高某森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大量激素药物,长期给她“投毒”,此事引发广泛关注。3天后,高某森发文,针对刘畅的举报内容进行了一一反驳。后来,他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让刘畅删除举报文章。法院审理后,高某森的诉求得到支持。
经过继续控告,刘畅在2022年3月拿到费县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她被伤害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当天还出具了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的身体损伤属于重伤二级。同年4月,高某森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捕。
2023年1月11日,高某森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诉,该案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3年2月10日,高某森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