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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13日讯(通讯员 赵胜 记者 刘浏)拒不配合交通执法检查,驾车冲撞执法车辆、挂行执法人员150余米。近日,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胡某提起公诉。
2022年2月17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胡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无营运证照的情况下,运载乘客从南京行至泗洪县开发大道与团结河路交叉路口处,泗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马某和朱某对其例行检查。胡某为逃避检查,在明知马某通过驾驶室车窗将上半身置于车内的情况下,仍启动车辆,并将横在其车头前的执法车辆撞开后逃跑。胡某为彻底摆脱执法人员,在驾车逃跑期间将挂在驾驶室车窗上的马某向外推搡,并表示要将其撞死。后胡某见无法推开马某,便停车让其从驾驶室车窗上下来,驾车继续逃离。至此,执法人员马某被挂在车窗上行驶150余米。
2022年2月25日,胡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马某的医药费和受损执法车辆的维修费用。
近日,泗洪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胡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