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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13日讯(通讯员 扈冰玉 杨军 记者 陈咏)1月13日,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通报一起校外辅导机构培训老师猥亵儿童案件。目前该案件已一审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同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
检方通报,这是202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扬州市发出的首份“从业禁止令”。办案人员称,被告人王某某系江都区退休教师,退休后即在培训机构担任硬笔书法老师,上课期间对一名未成年女学生实施猥亵行为。被害人家人报案后,王某某被依法抓获。江都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并建议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王某某判处终身禁止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
江都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判决明确了被告人的禁业范围,体现出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强决心,同时在社会层面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净化了校园环境。该院在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方面一直在行动。2022年以来,牵头会签《关于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机制的意见》,帮教疏导罪错未成年人554人次、训诫18人次,建成线上及实体化妇女儿童权益公益诉讼保护中心,为权益保护搭建平台,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织好“司法保护网”。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