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河南谭修义案”有了最新进展:2023年1月10日上午,谭修义委托两位代理律师向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1749余万,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437余万,精神损害抚慰金1311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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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杀害一家三口服刑29年改判无罪,谭修义申请国家赔偿1749余万。
被控强奸灭口杀害一家3人,男子一审被判死缓
谭修义出生于1954年,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人,农民。
1993年7月16日晚,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某村发生一起惨案,16岁女孩谭某一家三口遇害。时年39岁的谭修义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于当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1993年7月16日晚,谭修义回家上厕所时,见到当晚在其家住宿的邻居家女孩谭某(16岁)正在解手,顿起歹意,将其强奸。因怕事情败露,谭修义又于第二天凌晨1时许,携带作案工具潜入谭某家中将其父(殁年58岁)母(殁年55岁)杀死,而后返回其家。
后谭修义又因害怕谭某得知父母遇害后怀疑自己,又于当天清晨尾随起床返家的谭某,在谭某家将其杀死,并将尸体吊于房梁之上。作案后,谭修义用被害人家厨房内的草木灰将现场血迹加以掩盖,并将屋门锁住后逃离现场。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期间,谭修义拒不认罪,辩称自己没有犯罪,原来的供述是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所致。其辩护人指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谭修义无罪。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谭修义持械连杀3人,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检方指控其犯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1999年12月14日,即该案发生6年之后,周口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谭修义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谭修义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022年12月,河南省高院再审宣判谭修义无罪
多次申诉,最高检抗诉,河南省高院再审宣判无罪
一审判决后,谭修义及被害人家属分别以“没有杀人”“赔偿太少”为由上诉。
2000年5月18日,河南省高院裁定撤回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02年1月1日,周口中院重审以谭修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万元。
重审宣判后,谭修义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3年7月31日,河南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谭修义不服,从此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2016年12月,谭修义家属委托律师向河南省高院提出申诉。后又于2017年5月25日,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诉。2017年12月,河南省高院以“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并无不当”为由驳回申诉。
2023年1月10日,谭修义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逊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申诉被驳回后,谭修久及其家人继续申诉。2018年11月,河南省检察院立案复查后认为,原审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判决有误,于2020年6月18日向最高检提请抗诉。
最高检经审查认为,除谭修义部分有罪供述和现勘笔录、尸检报告部分内容一致外,无客观证据证实谭修义作案。现勘记录、尸检报告、技术鉴定书和部分证人证言仅能证明被害人在家中被杀及案发现场情况,其他证人仅能证明案发前后谭修义活动情况,不能证明其实施了犯罪。另外,谭修义强奸时间不能认定,强奸行为亦无法证明。
2022年3月16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2022年7月18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指令河南省高院再审此案。
2022年3月,接到最高检的抗诉书后,谭修义在监狱中给李逊律师写的信
河南省高院再审认为,本案除谭修义的有罪供述外,无其他直接证据证明谭修义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客观证据不具有唯一性,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案证据尚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谭修义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改判。
2022年12月16日,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决:撤销该院和周口市中院之前作出的判决;原审被告人谭修义无罪。
2023年1月10日,谭修义的辩护律师李逊指出,谭修义能平反,完全是河南省检察院王念峰等检察官以及最高检第二检察厅的努力。“本案申诉期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有担当,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有作为,河南省检察院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多次赴现场实地调查,并询问相关证人,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表率。”李逊说,谭修义一案目前已入选最高检十大法律监督案件的评选之中。
无罪获释后,69岁的谭修义目前在老家自我疗伤。
我国羁押时间最长蒙冤者,申请国家赔偿1749万
李逊律师介绍,谭修义自1993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至202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共计被羁押29年,合计10683天。谭修义在服刑29年后无罪平反,超过了此前服刑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的张玉环,成为我国羁押时间最长蒙冤者。他表示,谭修义的平反,背后凝结着检察官、法官、律师等大量法律人的心血和努力,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1月10日上午,受谭修义的委托,我和河南荣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慧芳一起向河南省高院递交了谭修义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李逊介绍,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谭修义申请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4372979.22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3118937.66元,以上两项共计17491916.88元。同时,请求原河南办案机关主管负责人向谭修义当面赔礼道歉,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谭修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李逊称,该案导致谭修义及其家人的精神受到重创,导致谭修义的母亲及儿子先后离世,家庭破碎,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与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谭修义原是生产队会计,初中文化,为人老实,工作勤奋,与人为善,在村里口碑很好。他很孝顺,与妻子关系也很融洽,共同养育了两女一儿,操持着一家的农活和大小事务,生活得平静而又幸福。如果不是无辜被牵进本案,有文化、有技术、有能力的谭修义本可以跟随着国家对农村的建设与发展有所作为,也能够扶老携幼,将三个儿女养育成材,为家庭、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然而,灾难突然降临,不仅导致谭修义失去了自由,名誉受到了严重损害,也导致其整个家庭遭遇重创,引发了一个又一个悲剧的发生。”
李逊介绍,谭修义的母亲在谭修义被拘留后整日以泪洗面,最终未等到谭修义接受审判就含冤而终,再也没能与儿子相见。案发时,谭修义的三个儿女分别为17岁、14岁和11岁。谭修义的女儿们因本案的发生而辍学,早早嫁人。
谭修义的小儿子原本品学语兼优,谭修义出事后就开始在学校被人指指点点,遭受各种言语及肢体暴力,因为长期的压力及迫害逐渐精神失常,屡次治疗,屡次因再受刺激而恶化,发病时会离开家四处乱跑,在街边捡拾垃圾,放火烧毁房屋等,最终早早悲惨离世,与蒙冤的父亲天人永隔。
谭修义的妻子本就体弱多病,案发后独自拉扯三个孩子,一边支撑着破碎的家庭,一边四处奔走、支持申诉,等待着谭修义洗冤归来。谭修义在监狱中面对着这些因他而起的变故,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痛苦,每每与家人见面,他都会痛哭不止,细数冤屈,恳求家人能够求助社会上的好心人帮他申诉,还他清白。
“就这样一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母亲不在了,儿子不在了,谭修义也从壮年走到了老年,浪费了这仅有一次的宝贵生命中本应最精彩、最和美的时光。”
李逊称,无罪获释后,谭修义现在老家自我治疗。“获得国家赔偿后,他准备和我出去好好散散心,我之前答应他去三亚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