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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2月16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通讯员 尹峥嵘) 车辆逆行的危害显而易见,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却安全意识淡薄,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是屡见报端了。交警再次提醒,电动车因为逆向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近日,王某骑着电动车沿205国道辅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山深线与飞鹰路路口时,与对向右转弯潘某所驾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潘存明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在此,江宁中队交警友情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事故往往发生就在一瞬间,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应当遵规守法,各行其道,切勿逆行。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