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资讯 >正文
男子盗窃诈骗共20余万元,大部分打赏给了主播

2022-04-20 17:44:05     来源 : 扬子晚报

溧阳一男子痴迷网络女主播,只为一句“大哥”,入不敷出的他,竟然铤而走险既是盗窃又是诈骗,非法所得钱财大多用于“讨好”女主播。记者昨从溧阳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批捕。

案发现场

据了解,关于此事溧阳警方清安派出所接连接到两起群众被盗警情:3月15日,市民潘某向警方报警称,其家中被盗现金10万余元以及多条高档香烟。清安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由于中心现场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线索。然而民警在潘某家附近的路口监控中发现一个可疑男子的身影,在民警围绕该男子展开侦查的过程中;3月26日,清安派出所又接到一起车内被盗7万元现金的警情。通过侦查,民警迅速锁定该案的嫌疑人刘某。3月27日,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刘某于3月26日晚乘坐其熟人车辆时获知,车内有数万元现金。于是刘某在下车时便悄悄将后座的车窗玻璃降下一点,在聚会过程中,他借故离开,通过未关闭的车窗打开车门盗窃了这笔现金。民警还发现,刘某手机中有大量打赏网络主播的转账记录,且在3月15日之后打赏金额陡然增加,结合当日接报的潘某家中被盗警情,以及附近监控拍摄的画面,民警进一步加大审讯力度,最终刘某也交代了进入潘某家中盗窃的犯罪事实。

然而,在民警进行外围取证调查的过程中,与刘某在一起的吴某得知刘某实施盗窃非常惊讶。他告诉民警,不久前,刘某向其自称自家有七八台挖机在外做工程,家庭富裕,得到了吴某的信任后,刘某以需要发工人工资为由,向吴某借款5万余元。办案民警一听,这是典型的诈骗手段,又立即对刘某涉嫌诈骗立案侦查。

经查,刘某有多次盗窃、诈骗的前科,其于今年2月份刚被释放,出狱后没有固定工作,他平时酷爱观看网络直播,并时常在直播间“刷礼物”打赏,由于无固定收入来源,无力支撑他疯狂打赏,为了继续得到女主播的青睐,他想到了“重操旧业”。通过盗窃、诈骗共得手20余万元,除了日常开销外,绝大部分用于打赏女主播,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他为做“榜一大哥”,有时一晚上就能打赏三四万元,赃款很快被挥霍一空。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与打赏主播相关的犯罪案例层出不穷,广大市民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合理使用互联网,慎重对待打赏行为,切莫虚荣心作祟,为虚拟的“礼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有条件的居民要在家中安装监控探头或者红外线报警装置,加大防盗设施的安装力度,谨防被盗。

车辆不是保险箱,请勿在车中放置现金及贵重物品,下车后要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全部关闭上锁。

面对朋友、熟人的说辞不要轻信,要多加核实,谨防被骗。 通讯员 张亮 扬子晚报/紫牛记者 毕俊星


校对 王菲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